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2.58%-6.464% | 销售状态 | 停售 |
|---|---|---|---|
| 产品代码 | 2014151002501 | 产品收益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 |
| 风险评级 | 稳健性 | 发行区域 | 全国 |
| 投资币种 | 人民币 | 发售期 | 2014.7.15—2014.7.21 |
| 投资周期 | 182天 | 投资金额 | 5万元起 |
理财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 预期年化收益率的确定
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以下条款来确定。
(1)若股票指数价格在观察期内从未大于障碍价格,则预期年化收益率(年化) = 2.58% + Max(期末价格/期初价格-102.58%,0)*参与率
(2)若股票指数价格在观察期内曾经大于障碍价格,则预期年化收益率(年化)=3.3%
(3)在产品存续期(成立日—到期日)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该产品不相应调整年化收益率。
2. 理财收益的测算方法
预期理财收益=理财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5
风险揭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华夏银行仅有条件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和理财固定收益部分,不保证理财浮动收益部分,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有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到期时,华夏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超出华夏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分为固定收益部分和浮动收益部分。理财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理财浮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2.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4.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
5.投资风险:本理财计划投资者的收益与沪深300指数水平挂钩,理财收益率计算较为复杂。理财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理财浮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华夏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致电华夏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7)或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华夏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华夏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华夏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华夏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7.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产品开始认购至产品原定成立日之前,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则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8.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非华夏银行原因发生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收益和本金安全。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华夏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
华夏银行郑重提示:本理财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不利的投资情形:在出现*不利的市场情形时,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投资者应在对此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挂钩标的价格
挂钩标的 | 成立日 | 到期日 | 观察期 | 期初价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障碍价格(舍位法保留三位小数) |
沪深300指数 | 2014/7/22 | 2015/1/20 | 2014/7/22-2015/1/16 | 2192.70 | 2675.094 |
本产品标的证券价格为观察期内每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沪深300指数的证券代码为“000300”。


